解決空氣彈簧的難題
解決空氣彈簧的難題
空氣彈簧成形后,通常務必在220---330℃下退火或熱燙,或依據空氣彈簧工作條件和所選原材料的特性開展淬火和回火以提升空氣彈簧力。但空氣彈簧熱處理時應選用卡具,以防圈縮小,工作時與軸棒卡牢。別的,如去除2個外端的角邊和徑向內外的毛邊,不應忽視。當空氣彈簧有彎曲傾向時,能夠運用1個圓沿拉緊空氣彈簧的軸向開展多次縱向摩擦,使其在表層局部硬化空氣彈簧不到位,故障模式及緣故,在實踐中,人們常常會碰到空氣彈簧不可以將運動物體推到設定的位置,即空氣彈簧的計算自由長度較短。其關鍵緣故是空氣彈簧未經初始解決,就被較大的力到高度或高度(如有必要),打開后不可以恢復到原來的自由長度實際操作。它的縮短稱為“初始”。通常狀況下,歷經3~6次后,長度不再縮短,即空氣彈簧“定位”。空氣彈簧在初始后永久變形。
在實際工作中,即使壓力空氣彈簧受到的力超出了原材料的彈性極限,它也應當可以維持其工作長度。因而,成品空氣彈簧的長度應等于空氣彈簧的計算長度和初始量,使空氣彈簧不可以就位,進而在空氣彈簧環緊固時造成危險應力,從而導致空氣彈簧指示線的異常,而并不是代替空氣彈簧指示線。在成品空氣彈簧的熱處理全過程中,特別是在淬火、回火全過程中,工件務必水平放置在爐內,以避免空氣彈簧因自重效應而縮短,造成實際操作不當。
空氣彈簧力不夠的規定是在規定的變形下務必造成必須的空氣彈簧力。一旦卸下載荷,空氣彈簧將恢復到自由長度,運動部件將平穩地移動到設定的位置。但有時空氣彈簧力不足以固定。 在拉伸全過程中,務必克服環與環、環與芯軸或套筒之間、運動副與運動副之間的摩擦等工藝要素,有時摩擦力范圍很大(高達±50%),造成空氣彈簧力不夠。沒法克服摩擦,使運動部件就位,造成空氣彈簧工作失效。為此,務必嚴格按照生產工藝規范開展每道工序,如篩料、空氣彈簧成型、兩端壓扁、棱角去除、熱處理、校正調整、初壓解決、檢查加油等。此外,空氣彈簧力還與設計要素、原材料挑選要素等相關。從空氣彈簧的2個關鍵計算公式,能夠看出,空氣彈簧力受鋼絲直徑、環直徑、變形和環數的危害很大,這與原材料特性、環境溫度、載荷特性和環數密切相關。動態危害,會造成空氣彈簧力和變形指示線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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